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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是國家為加強干部管理監(jiān)督,促進干部廉潔自律,從源頭上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經濟責任審計年限跨度大,情況錯綜復雜;政策性強,審計時間緊,范圍廣且內容多,存在著一定的風險。而審計結論或評價是否真實公正,涉及到領導干部任期內實績和經濟責任是否準確客觀,審計結論是對審計對象作出考核或處理的依據,直接影響其任用或升遷等敏感問題,而且也涉及到審計工作是否落到實處。所以我們應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風險,并盡可能的采取各種措施防止風險的發(fā)生。
一、做好審前調查工作,提高審計效率
加強審前調查,包括了解所有者及其構成;組織結構;生產、業(yè)務流程;經營管理情況;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等內容。審前調查可以避免審計方案與實際情況脫節(jié),針對當前被審計單位違紀問題較多的現狀,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方案,可以減少或回避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效率。
二、建立雙向承諾制,明確法律責任
一方面,被審單位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全面,或有意制造虛假會計信息,導致了審計風險。審計評價在很多情況下是靠數據說話的,所以可信度差的會計資料,直接影響審計評價的客觀性。近年來虛假會計信息層出不窮,隨著打假治亂的深入,經濟活動中違法違紀行為也更為隱蔽。另一方面,由于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工作不慎、行為不當,容易引發(fā)審計風險。
針對以上兩個方面引發(fā)的審計風險,審計機關應要求被審計單位負責人作出書面承諾,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完整、可靠。明確對出具虛假、違法承諾的單位和個人追究的責任,對被審計單位起到威懾作用,從而減少審計風險。審計機關應提供書面保證,堅持組長負責制,嚴格執(zhí)行審計操作規(guī)程,對現場作業(yè)的每一個審計環(huán)節(jié)責任到人。雙方誰違反承諾,誰承擔責任。
三、加大審計力度,對離任審計做到不審計不任命,保證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雖然中央五部委“通知”要求“未經審計,不得辦理離任手續(xù)”??涩F實中,組織人事工作往往銜接不上,“先離后審”、“先任后審”現象仍然普遍存在,使審計失去了時效性。審計時間上的滯后導致審計結論的滯后,滯后的審計結果對于組織人事部門來講失去其應有的作用和價值,給審計工作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如果離而不審,形成的損失就會職責不清,無法追究;如果先離后審,就會對離任領導缺乏約束力,而且審計結果的價值制約了審計監(jiān)督職能效果發(fā)揮,更會影響審計的權威性,使審計流于形式。為了保證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應做到不審計不任命。另外,加大任中審計力度,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檔案,這樣可以有效減輕離任審計任務集中帶來的壓力,降低審計風險。
四、審計機關應通過與有關部門加強聯系,共同界定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
審計主要是通過會計資料及相關資料來發(fā)現和查證問題,而違法違紀問題一般不會在會計資料和相關資料中明顯反映。如收受回扣、受賄索賄、假發(fā)票、假合同等問題,若無一定線索,較難用審計手段深入查證。必須由有關執(zhí)法執(zhí)紀部門運用特殊手段進行審計,才能查清。所以審計機關在獨立行使審計職能的同時,要加強與組織、人事、紀檢部門的聯系,把了解的被審計單位財務管理的情況與以上部門掌握的相關情況有機結合,為深入審計提供線索。
五、提高審計人員業(yè)務水平、職業(yè)道德水平等綜合素質,嚴把審計質量關
審計人員培訓不足,綜合素質不夠高形成了內在的審計風險。審計戰(zhàn)線受歷史、經濟、環(huán)境等條件的制約,審計干部隊伍中高素質人才匱乏,智力投入不足。審計人員業(yè)務素質不夠全面,嚴重制約和影響了審計質量的提高。在承擔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時,尤其是擔任審計組長或主審的,既要懂得行政財務,又要懂得企業(yè)財務、投資基建的財務;不僅要具備查賬技能,還應具有相當的宏觀經濟管理知識、政策法規(guī)及審計、會計專業(yè)知識、口頭及書面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另外,審計人員要遵守審計職業(yè)道德,遵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恪盡職守的要求,否則,也會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審計風險發(fā)生的可能性就會增大。
所以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重要途徑。首先,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提高審計人員的政策法規(guī)水平和職業(yè)道德水平。其次,加強后續(xù)教育和培訓,不斷更新和充實審計人員的專業(yè)知識,提高審計人員的業(yè)務水平。在工作中遇上審計的難點疑點問題時,需要集體討論,分析研究,使審計人員的業(yè)務能力在審計實踐中不斷提高。
六、牢固樹立風險觀念,規(guī)避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隨時存在,實踐證明,只有強化審計風險意識,在思想上高度重視,恪守應有的職業(yè)謹慎,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審計風險,防止審計失敗。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新時期加強對領導干部監(jiān)督和管理的一個重要舉措,面對新形勢,新要求,經濟責任審計必須與時俱進不斷拓展其功能,才能有效地履行職責。隨著民主法治的進步,經濟責任審計逐漸地規(guī)范化、制度化與法制化。只有不斷加強化解和防范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促進廉政建設,才能從根本上維護經濟秩序,才能更好地進行社會主義政治、經濟、文化建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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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經濟責任 審計風險 防范措施
一、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及其特征
(一)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含義
郵政企業(yè)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在對本單位下屬單位的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對相關責任人應當負有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判斷失誤而發(fā)表了與事實不相符的審計評價或結論,引起審計主體承擔某種損失的可能性。因此,如何正確認識和有效防范郵政企業(yè)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已經成為內部審計人員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研究其成因及防范對策,對于提高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和權威性,保護內部審計人員的自身利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特征
1.風險比較復雜。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不確定性因素多、社會環(huán)境影響大、牽涉面廣的工作,對人的監(jiān)督與對事的監(jiān)督有機結合,因此風險更高,難度更大;同時,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多種多樣,貫穿于整個經濟責任審計全過程,每一項審計活動都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審計風險,其成因和表現形式方面均具有較高的復雜性。
2.風險成因的獨特性。首先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層次高,責任人一般為掌握一定權力的領導者,同時審計的內容錯綜復雜,加之經濟責任審計覆蓋期限長,評價事項多而敏感,審計的評價依據仍處在不斷變化完善之中,所有這些不穩(wěn)定因素都會反向促生審計風險。
3. 風險控制艱巨。一是風險成因的特殊性使得風險控制的不確定性因素增加。特別是審計對象一般都是手中握有重權的“高智商”者,違規(guī)行為更具有復雜性和隱蔽性;二是審計事項的委托授權屬性常使得審計機構面臨被動的局面。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是由組織人事部門決定,只有授權委托后方可實施審計,而人動一般具有批量性,在短期內很容易形成審計力量相對不足,面對“風險成本——效率”的關系,審計人員常常無可奈何,必然加大審計風險。
二、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形成原因
(一)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
隨著經濟責任審計在郵政企業(yè)各系統(tǒng)及更高層次(由縣科級向地處級、省廳級推進)的全面推行,審計范圍和規(guī)模不斷擴大, 對審計技術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的審計方法主要側重于制度基礎審計,它過分依賴被審單位內部的控制制度, 而內控制度本身在執(zhí)行過程中就難以避免領導者個體主觀性、隨意性和偶發(fā)性干擾的風險,已不能適應當今復雜的審計環(huán)境。從實踐層面來看,經濟責任審計一般任務急、時間緊、工作量大。要在短時間內把領導干部幾年甚至十幾年的經濟責任搞清楚,單靠人工方法是不可能的?,F在,抽樣審計方法和計算機技術已得到廣泛應用, 問題也隨之而來。例如, 審計抽樣是否科學、適用,樣本信息能否準確反映真實情況, 以及計算機技術是否成熟可靠等等, 必將直接影響到審計工作的質量,形成新的風險。
(二)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強
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由于內部審計是郵政企業(yè)內部設置的機構,在進行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單位的利益約束,當審計事項涉及大單位與小單位、全局與局部利益糾紛時,就不得不考慮本級行政的意見,審計工作難以避免行政領導的影響和干擾,審計人員很難依法獨立行使監(jiān)督和查處的職責,特別是當涉及領導層違紀或參與違紀時,內部審計人員更是無能為力無法對其做出真實,客觀的評價,另外,由于內部審計地位的限制,在審計實際工作中,往往得不到被審計單位的支持和配合,在取證的關鍵時刻,有時會遭到被審單位的拒絕,導致審計工作無法正常進行,從而容易產生審計風險。
(三)經濟責任制不夠健全
大多數部門、單位內部沒有建立規(guī)范科學的經濟責任制,領導干部沒有明確的任期經濟責任,任期內應負的責任、任期目標、考核標準都沒有給出科學、明確的界定,同時被審計單位在某些環(huán)節(jié)上違反財經法紀是由離任者和領導班子的混和行為所引起,但決策失誤、管理不當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應追究何種行政責任卻無明確金額標準,這使得審計評價喪失了具體的參照,目前國內主要采用兩類標準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主要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以及國家的相關審計評價細則和標準仍很欠缺。
(四)審計手段及審計人員自身素質問題
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往往時間跨度長、范圍廣、內容多,審計任務的綜合性和問題的復雜性,客觀上也就要求審計人員應具有較為全面的綜合素質,既要具備查賬技能,還應具備宏觀和微觀經濟管理知識及口頭及書面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綜合性知識與能力。但在現實的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作為個體總是不可避免地會受到知識、經驗和能力不足,以及審計工作的復雜程度大、涉及面較廣等因素的制約,從而有可能引發(fā)諸如審計問題處理不當等方面的審計工作失誤,以及審計程序錯誤,由此產生審計風險。
(五)審計評價失真
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中最重要的一項內容。作為審計過程的最終結果,審計評價既是對領導者任期內經濟行為及其后果的科學、客觀、準確的理性認識,也是復雜審計活動所取得的成果。但是,就目前情況而言,由于缺乏一套操作性較強的評價標準指標體系,在審計實務過程中,審計評價就難免會導致失真。例如:對審計事項不應評價而評價;對審計過程中涉及的具體事項不應評價而評價;雖是審計范圍,但審計人員未獲取相關證據而隨意評價;對證據不足的審計事項不應評價而評價;雖然獲取了審計證據,但證據可靠性不強,證明力不足,而草率做評價;用詞欠妥的審計評價。凡此種種都會帶來審計評價風險。
三、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嚴格審計取證和分析工作
審計人員要從性質和金額兩個方面確定審計事項的重要性程度,突出重點,加大審計調查的力度,不僅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真實完整的審計資料,并對這些資料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而且不能忽視對未在賬內記錄但客觀存在的事實的審計查證,尤其是對重大經濟決策的審計要跳出傳統(tǒng)審計的思路,拓寬審計視野,圍繞重大經濟決策的程序、資金流向和投資效果采取有效的審計方法,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存在的主要問題不隱瞞,不夸大,不回避,做到事實清楚,準確無誤。分析判斷問題的性質時不能一概而論,要綜合考慮國家法律法規(guī),又要考慮地方政策的實際,既要維護國家利益,又要兼顧單位的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報告審計結果。
(二)建立相關性強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目的在于把較為抽象的責任目標和考核標準進一步具體化,通過數量特征和質量關系的分析,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實是求事地評價:首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設置應當體現相關性原則,應當與審計評價對象不同類型相適應;其次,指標體系的設置應當體現經濟責任為主的原則,因為審計機關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者實施監(jiān)督而進行的經濟責任審計,檢查和評價的是經濟行為和經濟責任,那種盲目擴大審計評價范圍,濫用審計職權的行為勢必人為加大經濟責任的審計風險;最后,指標體系的設置應當系統(tǒng)化規(guī)范化,指標選取應盡量與財政部頒布的相關經濟指標相吻合,并且能夠全面準確反映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
(三)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引入經濟效益審計
各級領導干部在經濟和社會生活中負有特殊的責任和權利,其能否有效履行職責,正確使用經濟決策權力,對社會政治經濟生活影響較大,因而,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引入經濟效益審計不僅有助于提高經濟管理方面的透明度,提高其投資決策水平,還可以有效地推進經濟管理的現代化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推行經濟效益審計。要搞好三個方面的結合:一是把經濟效益審計的基本理念與經濟責任審計目標的確定相結合。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是經濟效益審計的三個基本要素,也是對被審計對象本質特征的抽象反映和高度概括,提出了國家(企業(yè))資金如何用得少,用得好,用得值的問題,我們抓住這幾個關鍵,可以明確地去查找,把握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在這幾方面表現的明顯特征,使審計結果更加真實、可靠,審計評價更加客觀公正;二是把經濟效益審計的基本思維模式與經濟責任審計程序的確定相結合。經濟效益審計要明確回答被審計對象是否以正確的方式行事,是否做了正確的事情,我們借助這種思維模式,可以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確定審計對象有哪些經濟責任,怎樣履行的經濟責任,結果如何這樣的思路,并圍繞這三個方面,確定審計程序,收集資料、證據,進行評價分析,從而提高審計行為的科學性和效率性;三是把經濟效益審計的方法與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操作相結合,如審計標準的確定、調查、訪問、座談、統(tǒng)計分析等非財務性資料查證方法的應用、審計報告質量的控制等,這些經濟效益審計的方法都有助于豐富經濟責任審計的內涵,提高審計的質量,降低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
(四)創(chuàng)建寬松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環(huán)境
環(huán)境對風險控制有一定的影響,工作環(huán)境越差,風險系數就越大,有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風險相對要小些。經濟責任審計,既是依法對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實施審計監(jiān)督,又是接受干部管理部門的委托,對被審計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科學決策、廉潔自律等情況實施審計檢查。審計的權限和手段是有限的,僅靠審計部門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難度較大,風險也大。因此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既要主動爭取組織、紀檢等相關部門的支持和協作,又要特別注重工作方法,爭取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領導干部的理解和配合,創(chuàng)建一個寬松和諧的工作環(huán)境,減少審計風險發(fā)生的可能性。
(五)提高審計人員風險防范意識及素質
審計人員素質高低是防范審計風險的關鍵,而經濟責任審計的高風險屬性,則要求審計人員具備更高的政治素質職業(yè)道德和業(yè)務素質,有了過硬的思想作風和業(yè)務能力,掌握審計方法,審計質量才會有保障。
1、加強素質教育。培養(yǎng)審計人員的職業(yè)道德通過素質教育使審計人員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與此同時還需要審計人員樹立依法審計,客觀公正,各盡職守的職業(yè)道德。
2、加強風險的教育。提高審計人員風險防范意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存在于每一個審計過程中,如果不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審計人員就要承擔責任風險,加強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教育,使審計人員充分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存在,在以后的審計工作中做到依法審計,提高審計質量,就能夠規(guī)避審計風險。
3、加強專業(yè)教育,提高審計人員的工作能力。審計人員應當具備計算機知識、法律知識等,并且要熟悉經濟責任有關的法規(guī)制度,只有通過不斷的培訓和學習,才能使每個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都能以扎實的業(yè)務知識做后盾,以法律制度、規(guī)定為依據,圓滿地完成審計任務。
4、加強責任追究教育,增強審計人員的責任感。建立審計質量分級負責制度,要求審計人員對所審計的范圍和內容負責;審計組長對審計報告、審計工作底稿及審計證據的復核責任等,同時還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審計人員的錯誤,依據責任追究并進行處罰,通過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可以增加審計人員的責任感,降低審計風險。
四、結語
總之,在郵政企業(yè)中,經濟責任的審計是否符合客觀實際,不僅影響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jiān)督,還會對其任期經濟責任的評價、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產生影響。因此,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控制與防范應予以高度重視,在執(zhí)業(yè)中保持應有的職業(yè)謹慎,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降低審計風險,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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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對策
中圖分類號:F239.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8500(2013)11-0045-01
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就是審計部門按照有關法規(guī)和內部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和規(guī)范的審計程序,通過對企業(yè)所屬單位負責人任職期間所在單位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及重大經營決策等有關經濟活動,以及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情況的進行監(jiān)督、評價,以確定被告審計人員經濟責任、領導責任的專項審計活動。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使審計監(jiān)督與組織監(jiān)督、紀律監(jiān)督有機結合起來,形成全方位的監(jiān)督機制,進而維護企業(yè)資產保值增值,維護財經法紀得到有效執(zhí)行。經濟責任審計分為內部審計部門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和外部審計部門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筆者就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談一點看法。
一、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主要特征
(一)被審計人員及所屬企業(yè)的經營管理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隱蔽性是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主要特征。在一定的條件下,在有限的時間內,審計人員不可能將被審計人員所有的違法違紀行為全部查清,這就給經濟責任審計帶來客觀上的風險較大。
(二)審計證據資料認證難也是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主要特征。由于審計工作的滯后性,相關事項已經發(fā)生,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過程中可能發(fā)現了被審計人員的違法違紀線索,但由于相關證據無法取得和認證,無法反映真實全面的有效信息。造成可能的違法違紀事實無法落實,形成審計風險。
(三)內部審計的局限性造成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加大。由于內部審計在組織結構中的特殊地位,造成企業(yè)內部審計人員在對所屬企業(yè)單位負責人進行審計時,往往受到各方面的壓力,往往避重就輕,問題不能真實全面地得到落實。
(四)經濟責任審計較其他類型的審計風險造成的危害后果更大。主要表現在:第一影響領導和組織部門用人決策,事關黨和企業(yè)形象,如果審計部門出具的審計結論不準確,評價不符合實際,組織部門在對干部任免進行決策時,將會形成無法彌補的危害;第二是縱容違法犯罪,如果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時未保持必要的持業(yè)謹慎,遺漏了審計證據,使應該違法犯罪分子得到重用,后果無疑是對犯罪分子的縱容,必將給企業(yè)經營管理留下隱患,也不可避免地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第三是影響審計部門的信譽和形象,如果審計人員做出的審計結論不客觀、不準確,審計的信譽和形象將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二、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對策
(一)盡快制定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標準。2013年審計署了新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并將于2014年元月1日施行,準則中對內部審計的內部控制專門制定了具體控制準則,企業(yè)自身應當就經濟責任的制定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標準或管理辦法,加強業(yè)務復核,確保審計證據真實完整,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二)正確定位,不越權越位。企業(yè)內部審計部門在企業(yè)管理架構中的地位決定了審計的只是干部監(jiān)督管理機制中一環(huán)節(jié),只是對被審計人員進行評價和向組織部門提出建議,不是決策者和領導者,因此,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的過程中,一定要認真聽取被審計人員的意見,充分尊重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人員反映的情況,結合實際情況做出評價,主觀武斷,用絕對化的專業(yè)術語去下結論。
(三)分清責任,區(qū)別對待。一是正確劃分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二是正確劃分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三是前任責任和現任責任;四是主觀責任和客觀責任;五是故意責任和過失責任。這就需要審計人員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優(yōu)秀的職業(yè)道德和較強的判斷能力。
(四)必須保證審計證據的客觀全面性。審計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審計結論必須以獲取的真實、相關、全面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做出,審計結論與審計證據之彰必須有很強的佐證關系,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且不可以未未經查證的事項,做出概括性、預測性評價,在進行處理處罰時,一定要嚴格履行合法的審計程序,做到事實準確,處理得當。
(五)將日常審計檢查、外部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有機結合起來。經濟責任審計包括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由于審計所涉及的時間一般較長,而經濟責任審計又必須以檢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為基礎,因此審計人員在開展日常財務收支、管理專項審計時應當及時發(fā)現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并及時反映,以便防微杜漸,切實降低企業(yè)資產遭受損失的可能性,且不可聽之任之;同時審計人員也可加強與外部審計機構的溝通與結果共享,這樣不僅可以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質量,更有利于降低審計風險。
三、同時應當抓好的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培訓,提高業(yè)務技能。由于審計人員多是從財務人員中來,大多數審計人員習慣于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的研判,缺少從整體角度發(fā)現、分析問題的能力。因此,當前應當進一步加強業(yè)務培訓,提高廣大審計人員對宏觀經濟企業(yè)內部管理的技能,相關的業(yè)務水平。
(二)加強審前調查,科學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審計人員在實施經濟責任前應深入被審計單位,認真開展審前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業(yè)務性質、行業(yè)背景、管理模式、內部控制等方面,按照了解到的情況配備合適的審計人員,并對相關政策、法規(guī)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確定審計重點和審計方法,制定有針對性的審計工作方案和審計實施方案,確保探索審計工作有條不紊地順利進行。
(三)盡力轉移審計風險。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具有很強的從屬性和目的性,再加之審計人員的特殊地位,所以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應加強與統(tǒng)計、財務、紀委、安生、生產等有關部門聯系和溝通,審計證據及有關資料一定要獲得有關部門的簽字和蓋章,一方面可以使審計證據更有說服力,另一方面可以轉移審計風險。
(四)要建立“審計人才庫”。目前現有的審計人員的專業(yè)特點多是財務人員,而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需要對企業(yè)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進行檢查與評價,目前在增加審計編制比較困難的情況下,審計部門可以通過建立“審計人才庫”的方式來解決審計人才不足的問題,通過將有關經濟專家、工程專家、管理專家、法律專家收納到“人才庫”中,建立與“人才庫”內有關專家比較密切的聘用合作關系,進而有效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和效率,降低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成因與控制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3-0-01
目前,隨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不斷深入推行和全面擴大,審計風險也顯得尤為突出,為此各級審計相關部門已經把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工作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因此,為了更好更有效的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性和權威性,更好更快的促進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全面深入展開,我們必須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形成原因做一些相關的分析和研究,已能夠做到科學有效的防范和控制,這對于我們來說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指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審計人員通過對其所在企業(yè)或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方面審計后,發(fā)表了不正確或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做出了錯誤評價。如果產生的問題很嚴重的話就可能會發(fā)生訴訟案件和行政復議案件。造成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原因分為主觀和客觀兩個因素:
1.主管因素。一方面,經濟責任審計一定要分清相關領導干部應當負有的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并且圍繞企業(yè)的資產、損益、負債以及一些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進行合法、真是和有效的審計。另一方面,經濟責任和一般的審計項目有所不同,單位和單位的領導干部個人都是審計的對象。一些審計人員可能產生畏難情緒,沒有分清一般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由于工作缺乏細致和嚴謹性,可能對外審計單位的對外擔保、存在正在訴訟中未決經濟案件造成損失,一些應該承擔的責任沒有被披露,這些主觀的因素都會引發(fā)審計風險。
2.客觀因素。第一,從各種管理因素分析審計風險,它一般會受到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管理機構的可信度、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員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影響審計風險的直接因素是被審計單位的管理水平,尤其是內部控制制度。第二,把對人和對事的監(jiān)督有機結合起來的就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因此,對其監(jiān)督的力度大、程度深、范圍廣,所針對的問題也比較尖銳,包括了財經法紀審計、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經濟效益審計和專項審計等各種形式,這些形式不但提高了審計風險,也提高了審計人員責任。第三,經濟責任面臨著很多條件,只有在特定條件下才能完成審計任務,這樣就會影響審計的質量和深度。第四,目前,對于經濟審計的監(jiān)督往往都是事后進行的,尤其是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更有可能“先離任后審計”,這就失去了時效性。審計結果的滯后性導致其失去了應有的價值和作用,最后形成的損失職責無法分清,也不能追究,制約了審計監(jiān)督工作有效的發(fā)揮,影響其權威性。第五,經濟的責任很難界定,不容易量化,沒有統(tǒng)一的評價標準。由于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必須分清前任責任與現任責任、個人責任與集體責任、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舞弊責任和錯誤責任、客觀責任和主觀責任等,因此界定也是非常重要的。
二、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
由于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都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因此,我們通過主觀的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可以將其控制在允許范圍內。
1.改革現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管理體制
國家審計機關以及工作人員是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主體。但是,黨地方政府或組織部門下達指令或授權才能對其進行審計,因此,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現行的審計管理體制要求很不適應。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或紀檢察部門應當設置專門的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機構,作為國家的排出機構,黨委組織部門或紀檢察部門直接領導行政工作,實行專職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向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或紀檢察部門報告和負責審計結果,還要抄報國家各級審計機關備案。
2.制定統(tǒng)一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
各級單位應當制定一套可行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和辦法,查明被審計者應負的經濟責任是其主要的目的,經濟責任審計的關鍵是評價。能夠出臺全國統(tǒng)一的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范性文件也是很有必要的,這樣就能對經濟責任審計進行統(tǒng)一的規(guī)范評價。
3.建立雙向承諾的法律責任制度
審計組組長和審計對象分別要做出書面承諾,包括提供資料的完整度、真實性、審計質量等內容,還要明確相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這樣有利于規(guī)避審計風險,還能促進審計提供資料的完整真實性,如果有人隱瞞真實情況,則責任就由自己承擔,做到責任分明,有利于審計工作的順利有效進行。
4.各部門通力合作,建立部門聯系制度
應當建立各個部門之間的相互聯系制度,經常溝通,互遞信息,不僅要界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部門的獨立行使職能能力,還要加強和其他部門組織和人事之間的相互聯系,有效結合組織部門掌握的領導干部考核情況和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管理強狂,以便更深更透的促進審計工作的高效運行。
5.提高職業(yè)道德水平,加強審計隊伍建設
建設好審計干部隊伍,為了確保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必須加強審計隊伍的綜合素質培養(yǎng)和提高審計人員的職業(yè)水平。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就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備較強的政策水平,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組織分析能力,還有扎實的專業(yè)知識。另外,后期的教育也是很重要的,知識需要不斷的更新,讓自己能夠成為一名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這樣才能更好的適應不斷發(fā)展變化的經濟責任審計需要。
6.建立審計失誤追究制度
建立審計失誤追究制度為加強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責任意識,建立審計失誤追究制度,對在審計工作中出現失誤,造成審計結果不真實,視故意和無意、情節(jié)、涉及內容、造成后果等情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三、總結
隨著經濟責任審計范圍的不斷擴展,對審計的要求也相應的提高。因此,怎樣才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審計風險也是我們研究的重要內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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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審計風險;成因;防范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指由于審計人員本身的失誤或其他客觀原因,導致經濟責任審計結論不公允、不真實,而對被審單位相關責任人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做出不恰當評價的風險。
一、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和審計環(huán)境日趨復雜化,審計風險已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尤其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決定其審計的風險尤為突出。了解、認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才能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進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一)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內在因素
1.審計程序實施不合理。審計機關出于各種主觀或客觀的原因,導致審計機關要在各個階段、各個單位合理分配審計技術力量。如果簡化了審計程序,減少了必要的審計力量,就會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
2.審計材料不規(guī)范。審計材料不規(guī)范,條理混亂,語言不清,詞不達意,不能如實反映客觀存在的問題,或語言絕對化、含義模糊等,都會使經濟責任審計產生風險。
3.審計證據不充分、復核不嚴謹。審計復核,也就是后續(xù)審計,是審計結果進行的復核和再次檢查,是一種亡羊補牢的補漏措施。而審計復核只是走走過場,相關人員工作態(tài)度不端正,工作作風不嚴謹,導致加大審計風險產生的可能。
4.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低。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查賬能力,還要熟悉宏觀經濟管理知識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具備綜合判斷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審計人員的業(yè)務素質不夠全面,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
(二)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外在因素
1.審計對象的復雜性。隨著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經濟活動日益復雜,而經濟責任審計的難度加大,風險也就隨之增大。被審計單位或領導復雜的社會關系可能會阻礙正常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社會關系復雜,審計風險就越復雜。
2.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不完善。各單位內部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與執(zhí)行程序是否嚴格、清晰、有條理,影響到該單位所提供的會計等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對經濟責任審計產生一定的影響。
3.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審計工作本身在不斷發(fā)展,審計技術為了適應審計工作也隨之不斷發(fā)展,然而目前的審計技術方法弊端突出,已遠遠不能適應現代審計的要求。
4.審計法律法規(guī)制度的不完善。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審計法律法規(guī)不斷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適應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活動的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體制,這就給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帶來困難,產生了一定審計風險。
二、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措施
防范和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關鍵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避免和預防引發(fā)事件,堅持“積極穩(wěn)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原則,采取各種措施對審計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審計檢查質量和評價質量。因此,為了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就必須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對策。處理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應從預防階段開始。
第一,建立健全各項法律法規(guī)、制度,避免審計風險。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監(jiān)督領導干部經濟管理行為的有效手段。隨著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確立,經濟責任審計將從由政策推動轉化為法制推動。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指標體系,使得經濟責任審計有法可依,執(zhí)法必嚴,尤其重要的是完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這樣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規(guī)范性,從而使經濟責任審計成為一項對于領導干部的強有力經濟監(jiān)督形式。
第二,履行相關審計程序,減少審計風險。嚴格的審計程序是確保審計行為合法和審計質量可靠的前提。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立項必須有受托依據,審計方案的編制必須詳細、認真,做好事前調查,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下達審計通知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經濟責任審計法規(guī)的日期要求;在審計實施階段,應貫徹“雙向承諾制度”;在審計終結階段,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前,要征求被審計單位及其領導干部的意見,允許提出異議,并把好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結論的復核關。
第三,有效利用社會審計的工作成果。國家審計機關應當與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聯系與溝通,在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獨立性及專業(yè)能力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針對性的審計程序,以證實并獲得客觀可靠的審計證據。
第四,加強教育和培訓,增強審計人員風險意識。經濟責任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備良好的綜合素質、政治修養(yǎng)和道德品質。各級審計機關要提供必要的職業(yè)培訓,開展后續(xù)教育,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審計理論研討,審計部門還應培養(yǎng)審計人員良好的審計風險意識,提高其在復雜的審計中靈活、有效的控制各種審計風險,正確地對待自各方面的干擾和壓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經濟建設服務。
第五,加強審計風險的理論研究,完善審計手段。各級審計機關應該充分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認識和理解,從理論上為預防和控制審計風險提供指導;同時,鑒于當前審計手段的落后狀況,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進行審計方法的不斷創(chuàng)新,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真正做到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社會審計相結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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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審計風險;應對措施
一、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常見風險
自世紀八十年代起,我國開始推行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近年來,隨著該項工作的深入進行,經濟審計逐漸進入各大企業(yè),起到了明確企事業(yè)單位領導者的經營管理經濟責任并對其實施監(jiān)管的重要作用。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對單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企業(yè)的資產、負債以及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型,以及對其有關經濟活動應當負有的責任進行相關審計[1]。
受到企業(yè)經營業(yè)務、管理控制水平以及審計制度、審計成本和審計能力的制約,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往往存在著一些風險,總的來說,是指審計方面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對被審計對象造成的判斷失誤,產生的結果與企業(yè)真實情況不符,從而造成某種損失的現象,而出現審計風險的環(huán)節(jié)范圍較廣,如企業(yè)財務報表、相關會計資料、人員活動記錄等等。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存在會導致較為嚴重的后果,直接造成審計工作的失敗,發(fā)表了錯誤的審計意見,對企業(yè)的經營情況產生十分不良的影響。因此,做好企業(yè)經濟審計風險防范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能夠幫助企業(yè)正確決策,并推動我國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審計水平。
二、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成因
(一)審計體制存在缺陷
由于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在我國發(fā)展時間尚短,基礎較為薄弱,因而我國的審計體制上還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在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審計機構與被審計企業(yè)應相對獨立,沒有經濟利益方面的聯系或沖突,方能保證審計結構的客觀公正,而我國進行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體制主要是強制性委托,審計機關缺乏相對獨立性,造成了審計結果不準確的風險。審計體制缺陷還體現在監(jiān)督體系的匱乏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不健全方面:不少企業(yè)缺乏對于領導層的監(jiān)管制度,企業(yè)內部領導獨斷專行現象較為嚴重;國內缺乏明確的審計法規(guī)作為制約,也導致了腐敗現象的出現,對審計結果產生負面影響。
(二)審計手段較為落后
在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手段方面,我國仍然采取傳統(tǒng)的審計方法,不能突出審計的重點,僅僅單純的采取抽樣審計復合審計等基礎方法,通過統(tǒng)計企業(yè)賬目、證書、會計表格等內容匯總成為審計報告,并在過程中允許一定的風險出現,以均衡審計風險與審計成本,必然會造成一定的結果誤差。傳統(tǒng)的審計方法在企業(yè)內部控制測評方面存在著較為嚴重的缺陷,手段上的落后也造成了企業(yè)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潛在風險。
(三)審計人員水平不達標
作為造成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重要主觀因素,我國審計機構工作人員的綜合水平尚達不到經濟責任審計的客觀要求,知識水平和綜合素質均有待提高。企業(y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僅需要審計人員具有審計、經濟評估和會計等方面的專業(yè)知識,同時也需要審計人員具有法律、工程、機械等方面的知識,對工作人員的知識水平綜合結構方面具有較高的要求,而我國相關從業(yè)人員往往知識結構單一,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審計結構不準確,導致審計上的風險。
三、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應對措施
(一)加強內部控制制度評審
內部控制制度評審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有效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關鍵之一。因此在實際工作中要加強對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執(zhí)行力匱乏的審計對象的的審計力度。企業(yè)的內部控制一般分為會計控制和管理控制兩部分,這兩個組成部分系統(tǒng)的對企業(yè)內部經濟責任進行控制。對會計控制實行符合性測試,能夠使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以及范圍更加明確,有效的提高審計的效率,降低相應的審計檢查風險。對管理控制的評審能夠有效識別企業(yè)經營發(fā)展所面臨的潛在風險領域,從而為量化經營風險以及控制審計風險打下堅實的環(huán)境基礎。而將分線基礎審計模式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聯系賬目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將極大的降低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出現的幾率,達到控制審計風險的目的。
(二)改進審計手段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時間長,具體工作事項多,同時相關部門對于審計結果的要求急,因此改進審計手段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迫在眉睫。首先應將賬面審計與實際調查結果相結合,通過相關領導責任人員的實際考察,增加審計線索的來源渠道。制定審計公開制度,加強審計工作與群眾的聯系,從基層了解情況杜絕相關人員違紀瞞報的情況。其次是有效利用審計結果,進步的過程就是不斷發(fā)現以前的錯誤并加以改進,因此應充分利用以前年度審計的結果,了解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參考其對現行審計程度的價值,找尋審計的切入點和重點。最后是加強審計的結合性,做到查一級聯系兩級,查內部聯系外調,查賬目聯系實際,通過豐富的審計資料對審計對象進行徹底的審查,給予其公證全面的評審結果。
(三)強化審計隊伍建設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屬于具有較高風險性的工作,需要相應的審計人員具備極高的政治素養(yǎng),良好的職業(yè)道德以及專業(yè)的業(yè)務素質。審計人員的職業(yè)道德水平直接關系到審計風險工作的結果,因此應提高相關審計人員的職業(yè)道德水準,提高審計人員的責任心,加大對審計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培訓力度,從政治思想,道德理念,業(yè)務能力以及現代化科技使用能力等方面進行嚴格培養(yǎng),努力構建一支廉潔,嚴謹,高效的經濟責任審計隊伍,來適應現代經濟審計工作的需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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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東芳.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及防范[J]. 經濟師, 2009(12)
【論文摘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伴隨著中國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進程產生并發(fā)展起來的,是政府為加強管理和監(jiān)督,防止和治理而采取的重要措施。與常規(guī)審計相比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具有受托性、專一性、事后性等特征,加上審計環(huán)境污染等因素,其風險較高,如何正確認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并采取有效的措拖加以防范,已成為審計必須關注的問題。為此,筆者將從內、外兩方面分析審計風險的成因及表現,并有針對性地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1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
隨著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和審計環(huán)境日趨復雜化,審計風險已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尤其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決定其審計的風險尤為突出。了解、認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才能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進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1.1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內在因素
(1)審計程序的實施不合理。審計機關出于各種主觀或客觀的原因,導致審計機關要在各個階段、各個單位合理分配技術力量,審計人員嚴格實施審計程序進行審計產生一定的困難。一旦簡化了審計環(huán)節(jié),減少了必要的審計力量,就會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
(2)審計材料不規(guī)范。審計材料不規(guī)范,條理混亂,語言不清,詞不達意,不能如實反映客觀存在的問題,或語言絕對化、含義模糊等,都會造成經濟責任審計產生風險。
(3)審計證據不充分、復核不嚴謹。審計復核,也就是后續(xù)審計,是審計結果進行的復核和再次檢查,是一種亡羊補牢的補漏措施。而審計復核只是走走過場,相關人員工作態(tài)度不端正,工作作風不嚴謹,導致加大審計風險產生的可能。
(4)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低。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查賬能力,還要熟悉宏觀經濟管理知識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具備綜合判斷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審計人員的業(yè)務素質不夠全面,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
1.2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外在因素
(1)審計對象的復雜性。隨著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經濟活動日益復雜,而經濟責任審計的難度加大,風險也就隨之增大。在我國人們受到幾千年封建思想的影響,法制觀念淡泊,被審計單位或領導復雜的社會關系可能會阻礙正常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社會關系復雜,審計風險就越復雜。
(2)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不完善。各單位內部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與執(zhí)行程序是否嚴格、清晰、有條理影響到該單位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對經濟責任審計產生一定的影響。
(3)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審計工作本身在不斷發(fā)展,審計技術為了適應審計工作也隨之不斷發(fā)展,然而目前的審計技術方法弊端突出,已遠遠不能適應現代審計的要求。
(4)審計法律法規(guī)制度的不完善險。改革開放以業(yè),我國的審計法律法規(guī)不斷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適應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活動的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體制,這就給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帶來困難,產生了一定審計風險。
2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
防范和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關鍵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避免和預防引發(fā)事件,堅持“積極穩(wěn)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原則,采取各種措施對審計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審計檢查質量和評價質量。通過責任審計風險成因的明確,我們要想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就必須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對策。處理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應從預防階段開始。
2.1建立健全各項法律法規(guī)、制度、避免審計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監(jiān)督領導干部經濟管理行為的有效手段。隨著《審計法》的假改,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確立,經濟責任審計將從由政策推動轉化為法制推動。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指標體系,使得經濟責任審計有法可依,執(zhí)法必嚴,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這樣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實踐的規(guī)范性,從而使經濟責任審計成為一項對于領導干部的強有力經濟監(jiān)督形式。
2.2履行相關審計程序,減少審計風險
嚴格的審計程序是確保審計行為合法和審計質量可靠的前提。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立項必須有受托依據,審計方案的編制必須詳細、認真,做好事前調查,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下達審計通知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經濟責任審計法規(guī)的日期要求;在審計實施階段,應貫徹”雙向承諾制度”;在審計終結階段,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前,要征求被審計單位及其領導千部的意見,允許提出異議,并把好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結論的復合關。
2.3有效利用社會審計、內部審計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給社會審計執(zhí)行,以彌補國家審計資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會審計的結果資料。國家審計機關應當與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聯系與溝通,在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獨立性及專業(yè)能力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針對性的審計程序,以證實并獲得客觀可靠的審計證據。超級秘書網
2.4加強教育和培訓,增強審計人員風險意識
經濟責任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良好的綜合素質、政治修養(yǎng)和道德品質。各級審計機關要提供必要的職業(yè)培訓,開展后續(xù)教育,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審計理論研討,審計部門還應培養(yǎng)審計人員良好的審計風險意識,提高其在復雜的審計中靈活、有效的控制各種誘發(fā)的能力,正確地對待自各方面的干擾和壓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5加強審計風險的理論研究,完善審計手段
各級審計機關應該充分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認識和理解,從理論上為預防和控制審計風險提供指導;同時,鑒于當前審計手段的落后狀況,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進行審計方法的不斷創(chuàng)新,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真正做到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社會審計相結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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