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頌新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稐l例》第五條規(guī)定,政府信息應當貫徹“以公開為常態(tài),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該原則是政府信息公開立法與實踐應當堅持的基本精神,要求行政機關(guān)對于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所制作或獲取的政府信息應當盡可能主動公開或者依申請公開,以最大程度地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quán),以此監(jiān)督行政權(quán)力在陽光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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